项目名称 |
东北林业大学校区新建电动车充电桩配套工程项目 |
采购方式 |
洽商谈判 |
项目预算 |
人民币:174000元 |
资质条件 |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列之条件; 2. 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服务企业;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 不接受已被列入东北林业大学不良企业名单的企业报名; 5. 其他: 5.1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 5.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报名。 |
项目报名 |
1.公告时间:2023年8月9日起至2023年8月11日 15:00时止; 2.报名方式:有意参加洽商谈判者需将附件1及企业资质材料电子版填写后发送到后勤保障部指定邮箱(主题为:“东北林业大学校区新建电动车充电桩配套工程项目”报名函:***公司)。 3.本项目相关内容请查看附件2、3; 4.本项目须现场踏勘。踏勘时间为2023年8月12日 10:00时,东北林业大学综合办公楼前集合。报名企业须在踏勘现场登记确认,后勤保障部将现场组织踏勘登记签到,未进行现场踏勘的报名企业将失去洽商资格。后勤保障部将根据报名踏勘情况组织洽商谈判,采购结果在东北林业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公示。 |
邮 箱 |
dlhqcg@nefu.edu.cn |
联系人 |
纪老师 |
联系电话 |
82191682 |
报名企业需保证报名信息真实可靠,电子邮件、联系人、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而导致的任何后果由报名企业自行承担。 后勤保障部 2023年 8月9日 |
附件1:
洽 谈 报 名 函
东北林业大学后勤保障部处:
(报名单位全称)法人代表 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东北林业大学校区新建电动车充电桩配套工程项目”洽商谈判的有关活动, 全权处理洽商谈判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同时我公司明确如下:
1、提供所有资料真实有效,洽商文件全部为胶印及密封,完全满
足贵单位要求。
2、保证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和结算方式,承担合同规定责任义务。
3、愿意向学校提供任何与该项洽商谈判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附:
全权代表:
手机:
邮箱:
地址: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