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丰富饮食服务中心特色风味品种,满足广大学生的就餐需求,根据东北林业大学对餐饮布局的整体规划,现面向社会引进2026年度技术合作档口。欢迎有实力并符合条件的企业前来洽谈。
一、基本要求和原则
1.热爱餐饮事业,具备良好职业道德,无违法违规记录,严格遵守学校、后勤保障部及饮食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饮食安全。
3.参与主体须为餐饮相关企业,不接受个体工商户及个人参与。
4.合作期间,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严格按照甲方监管部门的规定出勤,不得脱岗,全面负责档口日常管理工作,承担相应管理责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不得更换)。
5.同一公司(法人主体)仅限参与一个档口的洽谈。
6.目前已与东北林业大学后勤保障部饮食服务中心建立合作经营关系的企业,及其同一法定代表人所属的其他企业、管理者,均不得参与此次洽谈。
7.东北林业大学后勤保障部饮食服务中心在职员工及其参与经营管理或投资的企业,均不得参与此次洽谈。
8.与东北林业大学后勤保障部及所属各部门存在纠纷或曾有纠纷的企业、个人及其亲属,均不得参与此次洽谈。
二、引进情况
1.档口数量:12个
(1)俭德园一层:7个
----早餐类、面类、铁板类、锅仔类、粉类、地域菜、特色项目(与上述六类不同的项目)。
(2)颐丰园三层:4个
----面类、铁板类、粉类、特色项目(与上述三类不同项目)。
(3)俭德园三楼和颐丰园三楼:1个
----小火锅。
2.引进项目:定类别项目经营
3.引进形式:洽谈
4.合作期限: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根据实际情况可延期至下个学期开学前)。
5.其他:
(1)档口的经营项目必须严格执行规定项目。
(2)洽谈当日的制作厨师须为经营档口主厨,2026年6月31日前无特殊原因不得擅自更换;若擅自更换,协议立即终止。
三、组织机构及引进程序
(一)组织机构
1.成立引进合作档口工作组。工作组由学校办公室(法制工作办公室)、计划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学生处、团委、后勤保障部各部门领导以及聘请的专家和学生代表组成,负责洽谈过程的评审,保证洽谈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由后勤保障部饮食服务中心负责洽谈工作的信息发布、报名统计、情况咨询及洽谈组织等具体工作。
(二)引进程序
1.时间安排:
(1)咨询时间:自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1月13日止(工作日8:30-16:30),电话:0451-82191450,13100962228,15636007926,13836166262,18686822799。
(2)现场报名时间:2026年1月14日(工作日8:30-11:30),根据进校要求,现场报名人员需1月13日联系报备(报备需提供:姓名、身份证、电话),报备联系电话:0451-82190356,未提前报备导致无法进校报名责任自负。
(3)现场答疑时间:2026年1月14日14:00饮食服务中心540室(不参与现场答疑企业视为全部了解并同意所有要求)。
2.报名地点:俭德园食堂522室。
3.报名要求:企业法人或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须到饮食中心现场报名,并携带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委托代理人及聘用厨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信用中国”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4)提供特色风味品种及各品种价位等相关图片及文字材料。
(5)品牌加盟商需携加盟授权书或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且该品牌需在市场上有至少3家正在经营的门店(提供佐证材料)。 (6)报名现场请仔细阅读《技术合作洽谈须知》。
4.洽谈:
(1)洽谈时间:2026年1月17日上午9时。
(2)洽谈地点:饮食服务中心四楼(职工餐厅)。
(3)洽谈:
A.管理指标评分:由企业法人或委托代理人陈述3分钟,主要包括企业情况、业绩、风味品种及成本、价格,经营思路等(陈述内容需准备文字资料),评委根据陈述及资料进行打分。
B.菜品指标评分:厨师现场制作,评委统一品尝并打分。
主要食材、配料及调料由饮食服务中心统一提供(特殊品类特殊要求)。调料提供食用盐、鸡精、酱油、食用油、白糖等,加盟调料(报名时符合加盟条件的)可自行准备,其他特殊调料使用需经饮食中心允许,不允许使用食品添加剂(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洽谈资格)。
C.对项目综合评分、排序,确定合作对象(特殊情况,由工作组临时决议)。
D.要求:
合作期内档口管理者和厨师评审当日必须到现场否则取消其洽谈资格。
报名所提供资料全部真实有效,在洽谈过程中或合作期发现有虚假行为,立即停止合作,合作期内的扣除相应保证金。
5.确定合作对象:
(1)洽谈工作结束后电话通知引入企业。
(2)接到合作通知后,于1月31日前按提供账户信息对公转账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原材料采购周转金人民币10000元。1月31日持转账收据到饮食服务中心签订合作经营协议,并按饮食服务中心相关规定筹备营业。
(3)引入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签约手续视为自动放弃,顺延排名第二位为引入企业,以此类推。
四、特殊事项
1.公告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东北林业大学后勤服务总公司网站和东林微后勤公众号公示,相关信息以该网站发布内容为准。
2.咨询方式:本公告未尽事宜,可致电或到报名现场咨询。
本公告解释权归东北林业大学后勤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