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作经营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为东北林业大学校区部分学生公寓楼、图书馆自动贩卖机合作经营,投放点位校方指定的23个点位(具体位置见附件三),用于售卖水、饮料、方便面、零食、奶制品等商品,合作期限1年。有合作意向的企(事)业单位(以下称乙方)负责所有安装、施工及运营所产生的费用,根据东北林业大学(以下称甲方)要求自行出资安装电表,按商业标准收取电费,不收取包烧费。
二、对合作经营方的资格及运营要求
1.资格条件
①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乙方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等相关证明材料。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③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④乙方企业需在本地具有营业网点(以营业执照注册地为准或其他办公场所、仓库等租赁证明)。
⑤乙方企业注册年限不低于3年,有从事自动贩卖机经营服务相关经验。
2.服务体系
①乙方所提供的商品应属于市面上常见品牌,可售卖各种预包装饮用水、饮料、奶制品、食品(不易碎包装品),且种类丰富多样,包括但不限于娃哈哈、康师傅、怡宝、红牛、百事可乐、可口可乐、统一、雀巢、伊利、蒙牛、桃李、农心、白象等5种以上受认可度高的国内外知名食品品牌(需要提供商品购销合同证明文件)。
②乙方需提供24小时客服电话,并对出现的各类问题在24小时内解决,确保所提供设备的正常工作。若设备出现故障合作经营方不能在24小时内解决问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设备;若因乙方设备、收银系统故障造成学生投诉,每学期累计三次及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作经营协议。
③乙方负责设备内商品的补货,不能出现断货、缺货等供不应求的情况。
④乙方负责售后服务、定期清洁消杀及维修维护工作。
⑤以上内容需提供相关证明、承诺书等文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3.经营管理
①乙方负责自动售货机的日常运营工作,须证照齐全,自负盈亏。
②若因食用自动售货机中提供的货品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将首先推定该事件与乙方有关。出现上述情况,乙方应先行支付医疗等相关费用,待事故责任明确后,甲方将根据责任归属及法律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责任追究;若后续责任明确后,如果不是乙方的责任,则先行垫付的费用由真正责任方予以返还。
③乙方确保所提供设备安全(防火、防电、防盗、卫生、防毒等),并进行有效的管理。甲方发现有漏水、漏电、存在火灾或卫生隐患等不安全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业整顿,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合作经营协议,并且由乙方承担所有与之相应的法律后果。
④自动售货机安装、选址须按甲方要求实施,所有安装、施工运行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协调配合。自动售货机电源线路、插座由乙方提供并派专业人员安装,电源由甲方提供。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自行出资安装电表,按商业标准收取电费。
⑤乙方在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自行增加或减少自动售货机数量,未经审批不得随意增加销售产品类别,如违反约定,甲方有权终止合作经营协议。
⑥乙方在协议期内如果出现严重商品质量问题、不服从甲方相关部门监管等由于乙方的问题导致合作经营协议终止,在合作经营协议终止后15天内,乙方必须将所有机器搬走,否则甲方有权处置其全部机器,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机器参数要求
1.提供的自动售货机品牌、样机图片、规格参数、技术指标及功能说明等。
2.尺寸:单台机器占地面积不能超过0.6㎡。
3.电源:交流AC220V/50HZ。
4.显示屏可以显示货物销售价格等功能。
5.机器需满足 24 小时自动零售,智能环保,安全性高。
6.冷藏温度可自行设定,有断电保护、漏电保护及过载保护功能,保证机器运行安全。
7.支付便捷,操作简单方便的支付方式。必须支持支付宝、微信等多种无线支付方式。
四、合作经营协议签订
乙方竞价成交后按照甲方通知签订合作经营协议,合作经营协议期限为1年。该项目严禁转租和分租。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变更项目负责人。乙方负责人与文件承诺不符的,视同转租。如核实有转租和分租情况,将终止合作经营协议。
五、机器投放
乙方自与甲方签订合作经营协议后15日内,按照要求的投放数量和地点安装机器并调试完成。
六、其它
1.机器外表面或显示屏上除所售卖商品外,未经甲方同意严禁投放其他广告。
2.原则上乙方自己解决场地、库房问题,如需甲方提供,须额外向甲方上交场地占用费用。
3.合作经营协议签订后,乙方需在7个工作日内提供自动售货机样机,样机需与提供的图片相同。待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在指定公寓楼内安放,如样机不符合招商要求,乙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供新样机。若两次提供样机均不合格,则本次合作经营项目结果无效,重新招商。
4.自动售货机内商品经营范围及质量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学校的相关要求;所售商品必须保证为通过正规渠道进货的合格产品和有效期内的产品;所售商品应为一线知名品牌产品、产品价格不高于大型连锁超市。乙方所有配售商品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要求,经批准后方可售卖。乙方须提供所售各种商品的合法进货证明材料。
5.乙方保证在经营过程中服从甲方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如有任何违反合作经营协议约定、不服从管理的情况,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
七、申请报名方法
1、凡有意参加报名方,请于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1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东北林业大学商服中心(8#学生公寓一层)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申请方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签字处须本人签字):(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注:申请报名方要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申请报名方自行负责。
八、参与项目洽商要求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乙方按说明与要求递交项目文件参与洽商。递交项目文件截止及洽商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予受理。
所有参与洽商谈判的乙方代表携带洽商文件现场开标,开标前乙方需缴纳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履约保障金(要求缴纳履行保障金为现金),未中标乙方当场返还履约保证金,中标方履约保障金转为合约押金,此项目为现场二次报价方式,报价最高者为中标方。
九、洽商地点及洽商方式
洽商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东北林业大学。
十、发布公告公示媒介
东北林业大学后勤保障部网站。
十一、具体未尽事宜可致电及报名现场咨询。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战老师
联系电话:0451--82190358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东北林业大学商服中心
附件一:《报名函》
附件二:《东北林业大学学生公寓自动售货合作经营招商项目提供资料明细》
附件三:《东北林业大学学生公寓自动售货机合作经营位置明细表》
东北林业大学后勤保障部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