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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林业大学部分公共楼宇引进手机充电宝项目公告(二次)

一、项目名称:东北林业大学部分公共楼宇引进手机充电宝项目

二、服务场地:场地位于东北林业大学校园内部分公共楼宇;用途:只允许手机充电宝出租服务。

三、引进方式:本项目采取公开洽商、洽谈合作形式。

四、项目要求及点位:附件1、2。

五、合作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本年度合同期满后如合作方申请续约,经引进方考核合格、协商同意后可以续签合同,三年合作期满后按规定重新组织合作。

六、报名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列之条件。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具备包含本次服务经营范围,相关经营服务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法人账户。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良好社会信誉,无违法、违规记录,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能够遵守学校、后勤保障部及快递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4、需在哈尔滨市市区内设有固定经营办公场所或售后服务机构。

5、需指定拟投放手机充电宝品牌,并已取得相应授权。拟投放手机充电宝需为市场主流品牌,已覆盖哈尔滨市及国内大部分省会城市、直辖市机场、火车站、客运站等,公共场所覆盖率高。

6、合作方委派的负责人需为本单位法人或委托代理人(负责人),报名使用的信息需为负责人本人信息。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已被列入东北林业大学不良企业名单的企业报名。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

1)与引进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

2)提供的资质文件等应当真实有效,申请报名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拒绝其参与。

七、申请报名方法

1、凡有意参加报名方,请于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5月2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2:00时至4: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东北林业大学快递服务中心(学生公寓11C门对面)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申请方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签字处须本人签字):

(1)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企业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法人代表账户(附授权说明);

(4)项目报名函(附件3)

(5)哈尔滨市市区内设有经营场所或售后服务机构的房产自有证明材料或房屋合作合同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6)拟投放手机充电宝品牌授权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和该品牌手机充电宝已投放指定公共场所的佐证材料;

注:申请报名方要对以上材料的复印件须与原件一致,复印件(或打印件)须清晰、完整且加盖企业公章;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资料不全或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报名将不予受理。引进方方将对合作方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报名登记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连带合约均无效。

八、发布公告公示媒介:东北林业大学后勤保障部官网。

九、具体未尽事宜可致电及报名现场咨询。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乔老师 联系电话:13009843678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东北林业大学快递服务中心

                                                                东北林业大学后勤保障部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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