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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饮食服务中心引进技术合作经营档口的公告

为进一步丰富饮食服务中心特色风味品种,满足广大学生的就餐需求,根据东北林业大学对餐饮布局的整体规划,现面向社会引进2023年度技术合作档口。欢迎有实力并符合条件的企业前来洽谈。

一、基本要求和原则

1.热爱餐饮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规记录,能够遵守学校、后勤保障部及饮食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饮食安全。

3.合作对象必须为具有餐饮经营资质的合法企业(不接受个人(体)报名)。

4.合作期间,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按甲方监管部门的规定出勤,不得脱岗,负责档口的日常管理,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合作期间不得更换)。

5.同一公司(法人)只能参与一个档口洽谈。

6.目前已经与东北林业大学后勤保障部饮食服务中心形成合作经营关系的企业以及具有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其他企业、管理者均不能参与此次洽谈。

7.东北林业大学后勤保障部饮食服务中心在职员工及其参与经营管理、投资的企业均不允许参与此次洽谈。

8、与东北林业大学后勤保障部及所属各部门存在纠纷,及曾经有过纠纷的企业、个人及亲属,不能参与此次洽谈。

二、引进情况

1.档口数量:13个

(1)俭德园餐厅一层:7个

面类(2大类);麻辣烫(麻辣香锅);包子(粥);辣味(除炒菜外,水煮鱼、酸菜鱼等);砂锅(砂锅面、饼);韩餐(烤肉);烤盘(炸串)。

(2)俭德园餐厅三层:4个

米粉(米线);黄焖鸡(鸡公煲);烤肉拌饭(东北拌饭);陕西风味(肉夹馍、面皮、泡馍等)。

(3)颐丰园餐厅三层:2个

川湘风味;烤盘。

2.引进项目:固定项目经营

3.引进形式:洽谈。

4.合作期限:2023年2月21日—2023年12月20日

5.严格要求:

(1)档口经营项目必须执行规定项目(俭德园餐厅2个、颐丰园餐厅1个)。

(2)洽谈当日制作厨师必须为经营档口主厨,2023年7月31日前不得更换,更换即终止合同。

三、组织机构及引进程序

(一)组织机构

1.成立引进合作档口工作组。工作组由后勤保障部、学生处、计划财务处、政策法规办公室、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各部门领导以及聘请的专家和学生代表组成,负责洽谈过程的评审,保证洽谈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由后勤保障部饮食服务中心负责洽谈工作的信息发布、报名统计、情况咨询及洽谈组织等具体工作。

(二)引进程序

1.时间安排

(1)咨询时间:自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13日止(工作日8:30-16:30),电话:0451-82191450,13100962228,15636007926,13836166262。

(2)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2月14日(工作日8:30-15:00),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现场报名人员需2月13日联系报备(报备需提供:姓名、身份证、电话),报备联系电话:0451-82190356,未提前报备导致无法进校报名责任自负。

(3)现场答疑时间:2023年2月14日15:30饮食服务中心540室(不参与现场答疑企业视为全部了解并同意所有要求)。

2.报名地点:饮食服务中心522室。

3.报名要求:企业法人或授权代理人(无授权书不接受报名)必须到饮食中心现场报名,并要求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委托代理人及聘用厨师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特色风味品种及各品种的价位等相关图片及文字材料。

(4)品牌加盟商,要求携带加盟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并且要求该品牌在市场上至少3家正在经营(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5)报名现场仔细阅读《技术合作洽谈须知》。

4.洽谈:

(1)洽谈时间:2023年2月16日上午9时。

(2)洽谈地点:饮食服务中心四楼(职工餐厅)。

(3)洽谈:

A.管理指标评分:由企业法人或委托代理人陈述3分钟,主要包括企业情况、业绩、风味品种及成本、价格,经营思路等(陈述内容需准备文字资料),评委根据陈述及资料进行打分。

B.菜品指标评分:厨师现场制作,评委统一品尝并打分。

主要食材、配料及调料由饮食服务中心统一提供(特殊品类特殊要求)。调料提供食用盐、鸡精、酱油、食用油、白糖等,加盟调料(报名时符合加盟条件的)可自行准备,其他特殊调料使用需经饮食中心允许,不允许使用食品添加剂(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洽谈资格)。

C.对项目综合评分、排序,确定合作对象(特殊情况,由工作组临时决议)。

D.要求:

合作期内档口管理者和厨师评审当日必须到现场否则取消其洽谈资格。

报名所提供资料全部真实有效,在洽谈过程中或合作期发现有虚假行为,立即停止合作,合作期内的扣除相应保证金。

5.确定合作对象:

(1)洽谈工作结束后电话通知引入企业;

(2)接到合作通知后,于2月20日前按提供账户信息对公转账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原材料采购周转金人民币10000元。2月20日持转账收据到饮食服务中心签订合作经营协议,并按饮食服务中心相关规定筹备营业。

(3)引入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签约手续视为自动放弃,顺延排名第二位为引入企业。以此类推。

四、特殊事项

洽谈期间,各企业需要严格按照校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履行报备手续,如因疫情发展导致进校洽谈等各项工作时间顺延,请随时关注东北林业大学后勤保障部网站或微信公众平台(东林微后勤)相关通知。

本公告解释权归东北林业大学后勤保障部。

                                          东北林业大学后勤保障部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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